防微杜渐 永康通报7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点击上方蓝字“永康发布”一起玩耍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利益。日前,永康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七起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西城街道永丰经济合作社原党支部书记、社长黄精品违规发放津补贴,其配偶参与本合作社工程建设;永丰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副书记杨其尧、永丰经济合作社社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广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底,永丰经济合作社经三委成员集体商议,违规套取合作社集体资金19200元用于发放本社党员干部每人800元的红包和年终福利;2016年6月份,以购买皮鞋的名义违规给党员干部发放每人1000元的红包,共计18000元。2014年5月至2017年3月,黄精品妻子王丽华还参与永丰经济合作社集体工程建设,先后多次向合作社销售水泥制品,金额共计80万余元。黄精品、杨其尧作为永丰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对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黄精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杨其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广平作为永丰经济合作社社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未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先镇唐先三村原出纳施新建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12月25日,施新建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33万元村集体资金从集体账户转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后将其中30万元转入其浙商证券账户用于买卖股票。2017年12月,施新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从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入手,源头预防基层“微腐败”的发生。各镇(街道、区)党委(党工委)要发挥关键作用,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编辑 颜元滔